|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德军分区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 ||
| 品目 |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 ||
| 采购单位 | 宁德军分区保障处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23日 23:0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栋1梯1401 |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1月14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栋1梯1401 | ||
| 预算金额 | ¥1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阮慧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2938111 | ||
| 采购单位 | 宁德军分区保障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18950570507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1895057050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栋1梯140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阮慧琳/0593-2938111 | ||
| 附件: | |||
| 附件1 |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 ||
项目概况
宁德军分区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栋1梯14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58-217410OO1505/01
项目名称:宁德军分区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1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供货期限 | 配送地点 | 预算总价(万元) |
| 01 | 宁德军分区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项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160 |
说明:
- 报价方式:
★1.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量因时效性、季节性原因,无法实现填报各主副食品单价,故采用下浮率的形式进行报价,投标人每种主副食品单价的下浮率需一致。各投标人须将下浮率折算成投标总价进行价格评审,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填写下浮率后的投标报价[例如:合同包预算价160万元,下浮率为12%,投标报价=预算总价×(1-12%)(即下浮后投标报价为140.8万元),此价格为评审价格,不作为一年的中标金额,结算时以中标人所报下浮率为准,按实际业务量结算。
★1.2本项目下浮率须≥12%,即:1600000元×(1-12%)=1408000元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若超过最高限价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报价内容: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食品的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管费、装卸费、保险费、各种税费、验收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还需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3.2投标人非外资独资(含港澳台)或外资成分企业,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或外资成分企业的书面声明函。3.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3.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3.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评标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将记录、打印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3.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函。3.9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3.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4日 至 2021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栋1梯1401
方式:投标人可直接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可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以及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1827036846@qq.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投标人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经办除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栋1梯14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含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2.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2.1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0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2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3投标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栋1梯1401】。
2.4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户信息
| 服务费及标书费 缴纳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 开户银行: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坊七巷支行 | |
| 账 号:9010234010010000053594 | |
| 保证金 缴纳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城北支行 | |
| 账 号:35050189000700004726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军分区保障处
地址:18950570507
联系方式:陈先生/18950570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栋1梯1401
联系方式:阮慧琳/0593-2938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慧琳
电 话: 0593-293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