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干部职工健康体检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检查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 | ||
| 行政区域 | 沙坡头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09日 15:1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2月20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预算金额 | ¥38.8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蒋菲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95535010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西大道5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文静:0955-706681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蒋菲:18195535010 | ||
| 附件: | |||
| 附件1 |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干部职工健康体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干部职工健康体检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联系人:蒋菲、联系电话:18195535010)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WSPT-2021-004(NXYT-2021-6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干部职工健康体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了关心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组织沙坡头区税务局干部职工(含退休人员)进行体检。在职人员150人,退休人员44人,共计194人。具体体检内容及及详细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3)、供应商需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4)、投标人须具备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院资质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5)、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注: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及转包。2、以上文件现场需提供原件以备核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0日 至 2021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联系人:蒋菲、联系电话:18195535010)
方式: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报名并现场领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县局通知公告
(http://ningxia.chinatax.gov.cn/col/col11766/index.html)
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开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西大道57号
联系方式:张文静:0955-7066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蒋菲:18195535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菲
电 话: 1819553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