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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法院车辆置换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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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北法院车辆置换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沈北新区公告时间2021年08月03日 05:1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5月24日至2021年05月26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54.3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淞
项目联系电话024-89613001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9749993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农业会展中心3楼 沈北新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 政府采购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9613001
附件:
附件1货物类竞争性谈判文件(JH21-210113-00163(2) 沈北法院车辆置换(二次)).docx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北法院车辆置换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1-05-24 至 2021-05-26
撰写单位: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沈北法院车辆置换)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沈北法院车辆置换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3-00163
项目名称:沈北法院车辆置换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43,200.00
最高限价(元):543,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 个日历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4日至2021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广场西侧 农业会展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4楼),具体开标室在3楼大厅LED屏幕公示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广场西侧 农业会展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4楼),具体开标室在3楼大厅LED屏幕公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现处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开评标场地管理部门(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新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部)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设在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农业会展中心东门1楼门卫处。如有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网上公告方式发布。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必须保持一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评审现场距离沈阳市区较远,路途中有多个堵点,提醒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66号
联系方式: 024-897499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农业会展中心3楼 沈北新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 政府采购部
联系方式: 024-89613001
邮箱地址: cgzx-117@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和睦路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非保证金专户)
账号: 0336210102000666667(非保证金专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淞
电  话: 024-89613001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