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2021年至2023年骨灰海葬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2021年至2023年骨灰海葬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700-01285
项目名称:锦州市2021年至2023年骨灰海葬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
预算金额:1200元/具,每年200具左右,以实际报名参加的人数为准。
最高限价:1200元/具,每年200具左右,以实际报名参加的人数为准。
采购内容:每份骨灰(含3位家属)的海葬服务及各种附属服务。其中:1、租车服务:保障参加海葬人员从锦州市集合地点(市殡仪馆或市民政局)出发至海葬活动登船地点往返交通,具有合法运营手续单次载客40人以上空调车。2、租船服务:提供每份骨灰3位家属的登船服务,并运送至相关部门批准的人体骨灰倾倒区域,运载工具须具有全年《船舶适航证书》,单次单船载客100客位,且海葬船舶有足够室外空间,满足单次单船同时将35份骨灰同时撒海的操作空间,供应商需提供船舶图片。3、保险服务:为每位参加海葬人员(包括各种人员)购买海葬活动当天保额为30万元以上人身意外伤害的保险。4.海葬殡葬服务:提供3位家属海葬活动所需的各种殡葬礼仪服务及祭祀用品,包括每份骨灰提供一个降解容器,活动过程中使用的毛巾、手套、环保手提袋、绒布袋、鲜花、花瓣、饮用水等。5、布置海葬船只用鲜花和花束。6、提供集体海葬礼仪服务。7、海葬安全服务:提供海葬活动全程的安全保护措施,其中包含必备的医护人员、急救药品及乘车、乘船安全防护用品。8、预算1200元/具,每年200具左右,以实际报名参加的人数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人体骨灰倾倒区域。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投标(报价)供应商务必保证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上领取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
请及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如因供应商未能及时关注公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代理公司概不负责。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民政局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市府东路宝地城B区1-1号
联系方式: 0416-2188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1-14号
联系方式: 18041676608
邮箱地址: png456123@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彩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645954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女士
电 话: 18041676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