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低档物业小区专业化扫保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12-00275
二、项目名称:浑南区低档物业小区专业化扫保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浑南区低档物业小区专业化扫保
供应商名称:辽宁华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46甲1号
中标(成交)金额:1,098.1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浑南区低档物业小区专业化扫保
服务类
名称:C160101清扫服务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为浑南区区域内33个低收费小区,共计约6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的扫保工作安排根据沈阳市创城、创卫进度进行调整,中标人应保证及时有效的配合采购人所下达的工作任务。
服务要求:1、本项目服务范围为浑南区区域内33个低收费小区,共计约6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的扫保工作安排根据沈阳市创城、创卫进度进行调整,中标人应保证及时有效的配合采购人所下达的工作任务。 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标准,国家或行业、地方有特殊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规定。低收费物业小区按照《沈阳市建立新型环卫作业体制实施方案》和《沈阳市街道、社区环境卫生考核奖励方案(试行)》9000 平方米配备 1 名扫保人员,300 户配备 1 名垃圾收集人员,每300户一个台班(一车垃圾)。安全和应急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卫工人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大风天气环境卫生作业应急预案》《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沈阳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沈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沈阳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与质量标准》出台后按照新标准执行。 3、中标人的人员和车辆达到满足本项目的服务要求,并逐步增加机械投入,并改善环卫工人年龄结构,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减轻工人劳动强度。还应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4、扫保应达到的基本标准: 4.1庭院、绿地达到路面净、树根净、墙根净、草坪绿地净、公共场所净、楼前楼后净、果皮箱周围净、无人畜粪便,楼道达到地面净、无垃圾污物。 4.2住宅小区的垃圾达到随产随清,无积存、散堆散放情况。 4.3三类街路、沿街单位、街路市场按规定配备清扫保洁和延时保洁人员,环卫设施保持整洁有序,清扫质量和垃圾收运达到环境卫生“形象杯”考核检查标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年内
服务标准:1、楼道达到目视地面无烟头、纸屑、杂物。楼梯地面、扶手、墙面及消防栓无明显污染。 2、清扫保洁达到“六净”、“六不”标准。即路面净,路沿石净,人行道、墙基净,绿化带、花坛、公共绿地、树坑净,雨水斗净,果皮箱净;不见积水,不见杂物,不见人畜粪便,不漏收堆,不往明沟、绿化带、花坛倾倒垃圾污物,不焚烧树叶、杂草和废纸。 3、园区楼梯、外墙、单元门、楼道内无小招贴。 4、按照标准配备环卫设施、设备,保证设施、设备完好。 5、垃圾收集点周边环境整洁,无乱丢弃垃圾、无垃圾残液。 6、按每 9000 平方米配备扫保人员 1 名,每 300 户配备垃圾收集人员 1 名,每300户一个台班(一车垃圾)。 7、园区内配备力工、保洁员、垃圾清运汽车。力工负责园区楼道内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的收集与运输;负责园区内垃圾箱的清理与运输。保洁员负责园区路段与路面的清扫保洁;负责园区内垃圾及楼道内居民垃圾的清理收集;负责园区内小招贴的清理。垃圾清运汽车负责按时进行垃圾运输。
服务类
名称:C160101清扫服务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为浑南区区域内33个低收费小区,共计约6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的扫保工作安排根据沈阳市创城、创卫进度进行调整,中标人应保证及时有效的配合采购人所下达的工作任务。
服务要求:1、本项目服务范围为浑南区区域内33个低收费小区,共计约6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的扫保工作安排根据沈阳市创城、创卫进度进行调整,中标人应保证及时有效的配合采购人所下达的工作任务。 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标准,国家或行业、地方有特殊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规定。低收费物业小区按照《沈阳市建立新型环卫作业体制实施方案》和《沈阳市街道、社区环境卫生考核奖励方案(试行)》9000 平方米配备 1 名扫保人员,300 户配备 1 名垃圾收集人员,每300户一个台班(一车垃圾)。安全和应急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卫工人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大风天气环境卫生作业应急预案》《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沈阳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沈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沈阳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与质量标准》出台后按照新标准执行。 3、中标人的人员和车辆达到满足本项目的服务要求,并逐步增加机械投入,并改善环卫工人年龄结构,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减轻工人劳动强度。还应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4、扫保应达到的基本标准: 4.1庭院、绿地达到路面净、树根净、墙根净、草坪绿地净、公共场所净、楼前楼后净、果皮箱周围净、无人畜粪便,楼道达到地面净、无垃圾污物。 4.2住宅小区的垃圾达到随产随清,无积存、散堆散放情况。 4.3三类街路、沿街单位、街路市场按规定配备清扫保洁和延时保洁人员,环卫设施保持整洁有序,清扫质量和垃圾收运达到环境卫生“形象杯”考核检查标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年内
服务标准:1、楼道达到目视地面无烟头、纸屑、杂物。楼梯地面、扶手、墙面及消防栓无明显污染。 2、清扫保洁达到“六净”、“六不”标准。即路面净,路沿石净,人行道、墙基净,绿化带、花坛、公共绿地、树坑净,雨水斗净,果皮箱净;不见积水,不见杂物,不见人畜粪便,不漏收堆,不往明沟、绿化带、花坛倾倒垃圾污物,不焚烧树叶、杂草和废纸。 3、园区楼梯、外墙、单元门、楼道内无小招贴。 4、按照标准配备环卫设施、设备,保证设施、设备完好。 5、垃圾收集点周边环境整洁,无乱丢弃垃圾、无垃圾残液。 6、按每 9000 平方米配备扫保人员 1 名,每 300 户配备垃圾收集人员 1 名,每300户一个台班(一车垃圾)。 7、园区内配备力工、保洁员、垃圾清运汽车。力工负责园区楼道内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的收集与运输;负责园区内垃圾箱的清理与运输。保洁员负责园区路段与路面的清扫保洁;负责园区内垃圾及楼道内居民垃圾的清理收集;负责园区内小招贴的清理。垃圾清运汽车负责按时进行垃圾运输。
服务类
名称:C160101清扫服务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为浑南区区域内33个低收费小区,共计约6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的扫保工作安排根据沈阳市创城、创卫进度进行调整,中标人应保证及时有效的配合采购人所下达的工作任务。
服务要求:1、本项目服务范围为浑南区区域内33个低收费小区,共计约6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的扫保工作安排根据沈阳市创城、创卫进度进行调整,中标人应保证及时有效的配合采购人所下达的工作任务。 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标准,国家或行业、地方有特殊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规定。低收费物业小区按照《沈阳市建立新型环卫作业体制实施方案》和《沈阳市街道、社区环境卫生考核奖励方案(试行)》9000 平方米配备 1 名扫保人员,300 户配备 1 名垃圾收集人员,每300户一个台班(一车垃圾)。安全和应急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卫工人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大风天气环境卫生作业应急预案》《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沈阳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沈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沈阳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与质量标准》出台后按照新标准执行。 3、中标人的人员和车辆达到满足本项目的服务要求,并逐步增加机械投入,并改善环卫工人年龄结构,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减轻工人劳动强度。还应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4、扫保应达到的基本标准: 4.1庭院、绿地达到路面净、树根净、墙根净、草坪绿地净、公共场所净、楼前楼后净、果皮箱周围净、无人畜粪便,楼道达到地面净、无垃圾污物。 4.2住宅小区的垃圾达到随产随清,无积存、散堆散放情况。 4.3三类街路、沿街单位、街路市场按规定配备清扫保洁和延时保洁人员,环卫设施保持整洁有序,清扫质量和垃圾收运达到环境卫生“形象杯”考核检查标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年内
服务标准:1、楼道达到目视地面无烟头、纸屑、杂物。楼梯地面、扶手、墙面及消防栓无明显污染。 2、清扫保洁达到“六净”、“六不”标准。即路面净,路沿石净,人行道、墙基净,绿化带、花坛、公共绿地、树坑净,雨水斗净,果皮箱净;不见积水,不见杂物,不见人畜粪便,不漏收堆,不往明沟、绿化带、花坛倾倒垃圾污物,不焚烧树叶、杂草和废纸。 3、园区楼梯、外墙、单元门、楼道内无小招贴。 4、按照标准配备环卫设施、设备,保证设施、设备完好。 5、垃圾收集点周边环境整洁,无乱丢弃垃圾、无垃圾残液。 6、按每 9000 平方米配备扫保人员 1 名,每 300 户配备垃圾收集人员 1 名,每300户一个台班(一车垃圾)。 7、园区内配备力工、保洁员、垃圾清运汽车。力工负责园区楼道内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的收集与运输;负责园区内垃圾箱的清理与运输。保洁员负责园区路段与路面的清扫保洁;负责园区内垃圾及楼道内居民垃圾的清理收集;负责园区内小招贴的清理。垃圾清运汽车负责按时进行垃圾运输。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永红、丑景伟、黄彦、礼广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浑南区低档物业小区专业化扫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计费基数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5%收取,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部分按0.8%收取,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部分按0.45%收取,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按0.25%收取。按上述取费标准下浮20%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7,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浑南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
联系方式:024-24208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303室
联系方式:024-22516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24-22516760
十、附件
采购文件:浑南扫保招标文件最终更正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