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道路交通标线和停车位施划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彭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
| 行政区域 | 彭阳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10日 21:53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10日至2021年10月1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01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预算金额 | ¥72.92177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平山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09543773 | ||
| 采购单位 | 彭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固原市彭阳县县城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4-70128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309543773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GY)002269
项目编号: AHLF-2021-017
项目名称: 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道路交通标线和停车位施划项目
预算金额(元): 729217.70
最高限价(如有): 729217.7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道路交通标线和停车位施划项目 |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729217.70 | 注:最终结算金额以合同签订工程量或以竣工验收的工程量为准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729217.70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证书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4)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10-10 16:38:31 至 2021-10-15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1-01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资料。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彭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地 址: 固原市彭阳县县城
联系方式: 0954-7012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
联系方式: 13309543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杨建伟
电话: 0954-701280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平山
电话: 13309543773
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 |
|---|
| 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道路交通标线和停车位施划项目招标文件.pdf |
代理机构 :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