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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生态环境局武思江入库重点河段生态河道工程(一期)(EPC)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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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武思江入库重点河段生态河道工程(一期)(EPC)
品目

工程/工程准备/其他工程准备

采购单位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6:0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2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 30 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 CA 锁登陆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后下载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3日 09:00
开标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预算金额¥1422.1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秀峰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78406
采购单位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10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西贵港市迎宾大道958号凯旋新天地6-17-1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兵雪 电 话: 0775-4229885
附件:
附件1定稿-武思江入库重点河段生态河道工程(一期)(EPC)公开招标总承包招标文件.pdf
附件2武思江入库重点河段生态河道工程(一期)清单定稿.pdf

项目概况

武思江入库重点河段生态河道工程(一期)(EPC)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 30 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 CA 锁登陆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后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GZC2021-G2-3264-SHJS

项目名称:武思江入库重点河段生态河道工程(一期)(EPC)

预算金额:1422.1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22.1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入库河道底泥疏浚及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对武思江入 库重点区段1km长的河床进行清淤(清除约厚度为0. 3m左右的 淤泥),并沿生态护岸边(约5-16m 范围)设置卵砾石生态河床 (厚度为0. 3m左右)。

(2)生态护岸及滨水污染物截留净化系统:构建1. 10km生态护坡;重建河道10200平方米水生植物群落;实施2000平方米的堤岸绿化工程等。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等)为 90 天(日历天)(其中 ,设计工期: 30 天 ,施工工期 60 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①设计单位:市政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施工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 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 要求。】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3.2.1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筑师。3.2.3 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 号)的规定不少于 1 人。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 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 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 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 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 息库为准。3.5 业绩要求:无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设计单位:市政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施工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 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 要求。】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3.2.3 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 号)的规定不少于 1 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 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 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 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 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 息库为准。

3.5 业绩要求:无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①设计单位:市政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施工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 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 要求。】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3.2.1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筑师。3.2.3 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 号)的规定不少于 1 人。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 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 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 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 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 息库为准。3.5 业绩要求:无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3日  至 2021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 30 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 CA 锁登陆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后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http://ztb.gxi.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贵 港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http://ggggjy.gxgg.gov.cn:9005/)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1001号        

联系方式: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贵港市迎宾大道958号凯旋新天地6-17-101号            

联系方式:张兵雪 电 话: 0775-4229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秀峰

电 话:  0775-4578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