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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湖东经济开发中心(大同市湖东经济开发总公司)大同市御东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采购社会资本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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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同市御东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采购社会资本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工程/构筑物施工/环保工程施工/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大同市湖东经济开发中心(大同市湖东经济开发总公司)
行政区域大同市公告时间2021年06月26日 11:24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5日 09:30
资格预审日期 2021年07月1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东
项目联系电话13994459830
采购单位大同市湖东经济开发中心(大同市湖东经济开发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大同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建国 0352-2429406
代理机构名称山西新星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兴云桥东南角碧水云天·御河湾小区54号楼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东 13994459830
附件:
附件1大同市御东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资格预审文件.pdf

项目概况

大同市御东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采购社会资本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大同市平城区兴云桥东南角碧水云天·御河湾小区54号楼商铺二层招标一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XXZC-2021-007

项目名称:大同市御东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采购社会资本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9288.7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根据政府方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大同市御东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6.0万m3/d;配套管网总长为9925m,其中:进水管网总长为7268m,出水管网总长为2657m。

(2)本项目的服务范围为太和路以东、京大高速以北、北环路以南、大同机场以西,约 60 平方公里,处理对象为服务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医药企业产出废水不进入御东第二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已逐步完善企业内部污水处理设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污水水质主要指标全部达到或优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根据山西省省级生态要求,出水水质指标中的CODCr、NH3-N、TP和全盐量四项指标执行《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其他主要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采用“Bardenpho生物池+高密度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臭氧氧化+生物活性炭”工艺,污泥处理采用“带式浓缩机+高压板框深度脱水系统”的处理工艺流程。

主要建构筑物:进水井、粗格栅渠、集水池及提升泵房、细格栅渠、曝气沉砂池、隔油池、调节及水解酸化池、Bardenpho生物池、二沉池、污泥回流池、中间水池、深度处理车间、高密度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综合水池、臭氧氧化池、生物活性炭池、清水消毒池及计量渠、反洗泵房及消毒间、鼓风机房、臭氧制备间、生物活性炭反洗废水池、污泥储池、污泥调理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变配电间、在线监测间、综合楼、维修间和仓库、门卫房等。

合同履行期限:30年(2年建设期+28年运营期)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资格要求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二)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财务要求供应商净资产状态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净资产平均数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整;企业成立年限未满三年,根据实际成立年限满足即可。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银行资金证明,以下两项要求满足其中之一即可:a.银行(或金融机构)对该申请人出具的综合授信额度证明≥5亿元;b.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15日内的存款证明≥5亿元。财务要求由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四)业绩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截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国大陆地区以PPP、BOT等模式实施过的日处理6万m3/d(含6万m3/d)及以上规模的市政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由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五)信用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罚期未满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对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六)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4家。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成员方的出资比例、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权利和义务等,联合体成员方最低出资额不得为0;联合体协议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应制定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项目招标、开标、投标等一系列工作;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协议,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六)其他要求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8日 至 2021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同市平城区兴云桥东南角碧水云天·御河湾小区54号楼商铺二层招标一部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采购程序。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1年07月1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大同市平城区兴云桥东南角碧水云天·御河湾小区54号楼商铺二层会议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07月15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总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49288.71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相关规定,项目资本金拟定为9857.74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出资,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方式解决并负责具体融资工作。

2.项目运作模式: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5年第25号令),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在一定期限内,政府授予社会资本方投资新建或改扩建、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期限届满移交政府;

(2)在一定期限内,政府授予社会资本方投资新建或改扩建、拥有并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期限届满移交政府;

(3)社会资本方投资新建或改扩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移交政府后,由政府授予其在一定期限内运营;

(4)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本项目拟采用第一种方式运作,政府授权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方签署特许经营协议,授予社会资本方特许经营权,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3.合作期限: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以正式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并生效之日起计算30年的特许经营期限。

4.项目回报机制:

项目回报机制表现形式是政府付费,实际上污水处理费有使用者付费的基础。政府付费应纳入大同市经开区财政预算中,并形成按季付费的机制。

5.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大同市中银纺织园区东侧,翠微街以北、经纬街以南占地10公顷。

6.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

(3)2017年-2019年审计报告(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5)经办人身份证;

(6)业绩证明材料;

(7)信用查询截图(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8)联合体协议(若有,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注明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具体工作分工)及本公告第2条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其他原件和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资格预审文件预售500元,售后不退。

7.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是否允许联合体: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湖东经济开发中心(大同市湖东经济开发总公司)     

地址:大同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联系方式:王建国 0352-24294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新星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兴云桥东南角碧水云天·御河湾小区54号楼商铺            

联系方式:赵东 13994459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东

电 话:  13994459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