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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勘测、探测、勘查经费2(重新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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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监测、勘测、探测、勘查经费2(重新招标)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机关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1年08月01日 02:50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10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岐
项目联系电话024-23416469
采购单位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98805387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3416469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监测、勘测、探测、勘查经费2(重新招标)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1-06-11 至 2021-06-21
撰写单位: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勘测、探测、勘查经费2(重新招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000-196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监测、勘测、探测、勘查经费2(重新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监测、勘测、探测、勘查经费2(重新招标)
变更为:监测、勘测、探测、勘察经费2(重新招标)
更正日期:2021年06月18日 14时2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如需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报名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邮箱:lnmd@163.com,并电话告知,详情可拨打电话024-23416469咨询。}
2. 现场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届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当依据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包括自行戴好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服从进开评审场地时的人员登记、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的实施,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包括履行登记询问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其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并询问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等)。若投标人授权代表届时拒绝上述要求,将被禁止进入开评审场地,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
3.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邮寄地址: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接收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至截止时间: 2021 年 7 月 2 日 8 点 30 分(北京时间)起至 2021 年 7 月 7 日 9 点30 分(北京时间)截止,并且以邮寄送达至上述地址实际时间为准。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的,可应邀采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5.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6. 本项目001-003包兼投不兼中。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机关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方式: 13998805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方式: 024-234164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岐
电  话: 024-2341646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