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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龙凤区农业农村局节水型社会建设技术服务采购C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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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庆市龙凤区农业农村局节水型社会建设技术服务采购C
品目

采购单位大庆市龙凤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大庆市公告时间2021年05月27日 17:36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5月27日至2021年06月03日
每日上午:详见招标公告 至 详见招标公告  下午:详见招标公告 至 详见招标公告(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琪
项目联系电话6158150
采购单位大庆市龙凤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龙凤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204576668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9—4671892

大庆市龙凤区农业农村局节水型社会建设技术服务采购C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大庆市龙凤区农业农村局节水型社会建设技术服务采购C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3日14点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市龙凤区农业农村局节水型社会建设技术服务采购C。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项目。

项目编号:DZC20210155

项目名称:大庆市龙凤区农业农村局节水型社会建设技术服务采购C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周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投标供应商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服务由本企业承接,提供声明函(须按谈判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谈判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水利行业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1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21年6月1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详见:

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6月3日14点00分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竞争时限:如供应商退出竞争,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48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

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龙凤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龙凤区龙政路1号

联系方式: 18204576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59-6158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冯超

电 话:18204576668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琪

电话:    0459-6158150         

 

      附件:

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本次需编制方案《大庆市龙凤区2021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2.编制方案《大庆市龙凤区2021年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使用方案》。

3.编制完善大庆市龙凤区2021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材料,并提供相应的业务支持与指导。

4. 本次编制需按照《黑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黑水发〔2021〕6号)的要求的相关要求及文本格式规范,同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 实施方案文本应包括:实施方案、附表等。

资金使用文本应包括:资金使用方案、概算书等。

验收材料文本应包括:总结报告、附图、附表等

6. 实施方案、资金使用方案和验收材料需满足甲方使用、实施要求,并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

二、本项目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验收程序

本项目由采购单位按照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自行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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