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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提讯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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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1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提讯系统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1年07月31日 15:18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21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成军
项目联系电话0412-8087777
采购单位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千山中路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2-2698568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融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2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2-8087777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1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提讯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1-06-22 至 2021-06-24
撰写单位: 辽宁融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提讯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000-3318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提讯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变更合同履行期限
更正日期:2021年06月22日 14时3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好CA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按照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要求,我省政府采购推行电子评审,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名、并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报价及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邮寄(建议采用顺丰速运公司)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介质形式:U盘)(以下简称“备份文件”)至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23号辽宁融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备份电子文件应密封完好。
3.供应商须在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及单位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liaoningrongxin888@126.com进行报名登记并电话确认,邮件标题写明项目,否则不予受理,以备后续项目过程中的变更等问题通知。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2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5.快递的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装订,同时快递最外层包装上或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及手机号(网上直播时谈判会议主持人将邀请此手机号注册的供应商进入网上开标直播会议室);谈判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谈判会议全程录音录像。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递交至开标室而造成响应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人证明书中应注明法人联系电话或其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与快递单上电话号码保持一致),以方便代理机构与供应商沟通,否则后果自负。
7.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可使用“云视讯”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谈判会议时登陆“云视讯”APP,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以快递单上的电话号码为准)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云视讯APP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125339.com.cn/。
8.谈判小组确定供应商最后报价资格名单后,采购代理机构用电话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45分钟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最后报价,否则后果自负。最后报价在全程监控下进行,并全程录音录像。
9.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可使用“云视讯”APP收看网上最终公开唱价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最终公开唱价时登陆“云视讯”APP,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以快递单上的电话号码为准)邀请其观看最终唱价实况。云视讯APP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125339.com.cn/。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千山中路46号
联系方式: 0412-2698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融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23号
联系方式: 0412-8087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成军
电  话: 0412-8087777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