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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会议中心照明设备更换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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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和平区会议中心照明设备更换维修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场地用灯,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室内照明灯具

采购单位天津市和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和平区公告时间2021年05月24日 20: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5月25日至2021年05月3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6月0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预算金额¥34.223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朝阳
项目联系电话022-24414892
采购单位天津市和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河南路18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嵇海富 13803037256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朝阳 022-24414892

项目概况

和平区会议中心照明设备更换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HP-2021-07

项目名称:和平区会议中心照明设备更换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223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因照明设备损坏严重,线路裸露,存在安全隐患,需将报告厅一层所有桶灯全部更换为LED灯具并维修报告厅二层损坏的部分桶灯、更换舞台灯光。同时,需将一、二层会议室的桶灯全部更新为LED灯具,包括灯带。

 (二)采购服务要求:

1.采购方负责沟通协调施工场地,为供应商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项目完成后由供应商负责清理现场,保证场地环境卫生达到采购方的相关要求。

2.本采购项目应参照现行《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相应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按照以上规范要求对每一施工工序进行考核与验收。工程竣工后,采购方会同供应商及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共同签署竣工验收报告存档。

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施工期限要求

该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工,保修期2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该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工,保修期2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四)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等级证书,供应商应出具正项目经理任命书。(五)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出具的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2021年成立的公司可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六)2021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减税、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减税、免税的申报材料)。(七)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八)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5日  至 2021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方式: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一份,现场领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和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河南路181号        

联系方式:嵇海富 13803037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联系方式:刘朝阳 022-244148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朝阳

电 话:  022-24414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