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18312
项目名称: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28,000.00
最高限价(元):528,000.00
★一、项目情况
为落实国家三部委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的要求,全面掌握到县级行政区域的移民政策实施情况,按照《关于转发国家三部委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水合[2011]22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全省14个地级市和沈抚示范区进行2021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和提出问题,并针对性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全省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提供决策参考。
★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起至2022年03月31日。
★三、履约地点
全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各市、县(区、市),涉及的54个县(单元)。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25万元预付款,合同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全部尾款。
★五、监测评估内容
监测评估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系统、科学的原则,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政策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跟踪监测和系统评估。主要包括后期扶持人口核定与动态管理、直补资金发放、年度计划项目实施、中央和省级资金使用管理、政策实施效果(产业发展精品项目实施效果需单独说明)。
★六、监测评估方式
监测评估应开展现场监测,采取文献调研、抽样调查、典型调查、重点调查、个案调查等方法收集相关信息;评估应以定量为主,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并与统计报表、绩效评价等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已有的工作成果,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和系统评估。
★七、成果要求
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导则(SL/T779-2019)》有关规定开展监测评估工作,参照附录G《报告编制提纲》格式编写监测评估报告,提交监测评估成果报告,报告对移民实施情况的评估要有一定的深度和意义。2021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报告要在2022年03月31日前出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起至2022年03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4日至2021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响应报名,在投标报名界面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邮箱,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方式: 024-62181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10室)
联系方式: 024-22853199
邮箱地址: lnfk1010@126.com
开户行: 哈尔滨银行沈阳五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1221011556997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梦、金玲
电 话: 024-22853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