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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疾控中心疫苗冷链运输车租赁服务项目终止公告[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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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庐江县疾控中心疫苗冷链运输车租赁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庐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庐江县公告时间2021年05月14日 20:0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庐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北路1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87319004
代理机构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庐江县疾控中心疫苗冷链运输车租赁服务项目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1ANNFJ00255

  采购项目名称:庐江县疾控中心疫苗冷链运输车租赁服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原因:投标供应商不足规定数目,流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招标(采购)人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卢工,联系电话:0551-8738807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庐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北路14号

      联系方式:0551 - 87319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0551-8738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51-8738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