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 | 服务规模 |
| 1 | 在线调解服务 | 1年 | 支持2间法庭在线调解服务 |
| 2 | 庭审直播服务 | 支持3间法庭庭审直播服务 |
| 3 | 云上法庭服务 | 支持24间法庭云上法庭服务 |
| 4 | 云上法庭服务(含远程开庭) | 支持1间云上法庭服务 |
★二、服务要求
2.1在线调解服务
| 类目 | 项目 | 服务内容 |
| 配套硬件 | 硬件要求 | 1、 智能触屏终端 3 台; 2、 迷你台式主机 1 台; 3、 推流摄像机1 台; 4、 全向会议麦克风1 部; 5、 调解电子屏1台; 6、 上述硬件负责部署安装及调试工作。 |
| 多元解纷服务 | 案件管理 | 调解案件的全流程管理系统 |
| 远程音视频调解 | 调解员、当事人可以通过智能终端与异地的当事人远程视频调解 |
| 现场调解音视频记录 | 现场面对面调解过程的音视频记录和保存 |
| 调解协议生成和确认 | 自动生成调解协议,并提供现场或者异地在线确认功能 |
| 在线电子签名 | 现场或者异地当事人通过设备对调解协议进行签字确认 |
| 内容服务 | 固定内容 | 固定宣传内容展示。调解政策、调解法规、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室等内容的宣传和展示。展示内容和形式由乙方制作、管理和分发 |
| 动态内容 | 与调解平台关联数据和内容的展示。法院在线特邀调解名册内容、调解案例信息内容。展示内容和形式由乙方制作、管理和分发 |
| 定制内容 | 法院制作的宣传内容(图片、视频)的展示。宣传内容由甲方制作并提供给乙方,乙方在内容审核通过后进行展示推送 |
| 接入服务 |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最高质效平台 | 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无缝集成,并将案件信息、音视频信息同步上传数据至最高质效平台 |
| 互联网服务 | 提供安全公有云云平台,用于存储在线调解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信息 | / |
| 1、供应商须承诺具备“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数据对接、案件、调解员名册、调解员相关信息需要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同步更新。”的服务功能。(承诺函格式自拟) 2、若成交供应商无法按照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内容进行履约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
1、设备技术支持要求
为支持服务提供需要的设备及性能参数要求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参数 |
| 1 | 智能触屏终端 | 3台 | 屏幕尺寸:不小于21.5英寸; CPU:不低于六核64位处理器; 内存:LRDDR4 4GB ; 内置存储: EMMC 16GB; 摄像头:高清双摄像头、超广角、支持人脸分析; 视频输入:1路HDMI、1路VGA,视频输出:1路HDMI; 操作系统:Android 7.1.2; 麦克风:支持语音识别,自动回音消除,智能降噪处理。 |
| 2 | 迷你台式主机 | 1台 | CPU:不低于四核、主频 3.2 GHz; 内存:DDR4 8GB ; 内置存储: 128GB SSD; 其他:集成显卡;集成声卡;无线网卡; 操作系统: Windows 10 64位。 |
| 3 | 推流摄像机 | 1台 | 分辨率:1920x1080P@30fps; 传感器:1/2.7英寸, 200万像素逐行扫描CMOS; 聚焦:支持自动聚焦接口。 |
| 4 | 全向会议麦克风 | 1部 | 麦克风:覆盖面积:15-30㎡ 频率响应:50-16KHz 指向性:全向 扬声器:频率响应:20-20KHz 音量:85dBA。 |
| 5 | 调解电子屏 | 1台 | 屏幕尺寸:不小于32英寸; CPU:不低于四核、主频 1.8 GHz; 内存:DDR3 2GB ; 内置存储: EMMC 8GB; 解码分辨率:1080P; 视频格式:RM/RMVB、MKV、TS、FLV、AVI、VOB、MOV、WMV、MP4等; 音频格式:MP3,WMA等; 图片格式:BMP,JPEG,PNG等。 |
2、设备详细技术方案要求
要求提供在线调解室配套设备的详细技术方案(包括设备优势介绍、性能指标说明、实体图片展示、工作原理示意图等)。
3、在线调解服务系统功能要求
多元解纷服务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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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管理
提供调解案件的全流程管理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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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音视频调解
提供支持调解员、当事人可以通过智能终端与异地的当事人开展远程视频调解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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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解音视频记录
提供支持现场面对面调解过程的音视频记录和保存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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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在线生成和确认
提供自动生成调解协议、现场或者异地在线确认调解协议的功能。
-
在线电子签名
提供现场或者异地当事人通过设备对调解协议进行签字确认的功能。
内容服务功能要求
-
固定内容
调解政策、调解法规、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室等内容的宣传和展示。展示内容和形式由乙方制作、管理和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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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内容
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关联数据和内容的展示。法院在线特邀调解名册内容、调解案例信息内容。展示内容和形式由乙方制作、管理和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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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内容
法院制作的宣传内容(图片、视频)的展示。宣传内容由甲方制作并提供给乙方,乙方进行展示推送。
接入服务功能要求
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无缝集成,并将案件信息、音视频信息同步上传数据至最高质效平台。
互联网服务功能要求
提供安全公有云云平台,用于存储在线调解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信息。
2.2庭审直播服务
| 类目 | 项目 | 服务内容 |
| 庭审直播服务 | 庭审直播技术支持 | 为法院配套音视频编码、控制等设备,提供信号接入支持,并对法院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法院顺利使用设备 |
| 庭审直播管理软件 | 为法院提供庭审案件审核、预告、录像等管理支持系统 |
| 庭审视频分发及存储 | 通过云计算平台为法院的庭审直播视频提供网络分发及录像存储 |
| 数据统计分析 | 为法院提供庭审视频播放过程中观看数据量的统计及分析 |
| 保障服务 | 为法院提供直播监控、故障通知、远程故障解决等多重远程服务保障,保障院方日常直播的顺利进行。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现场售后服务,以解决重大故障问题或保障重大案件的直播 |
| 1、供应商须承诺具备“协助无缝开通中国庭审公开网接入服务”的服务功能。(承诺函格式自拟) 2、若成交供应商无法按照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内容进行履约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
1、设备支撑要求
要求提供配套音视频编码设备的详细技术方案(包括设备优势介绍、性能指标说明、实体图片展示、工作原理示意图等)。
2、软件系统要求
须为法院设计法院管理员和法院书记员账号;书记员账号支持案件管理、日志查询和修改密码的功能权限;法院管理员账号支持案件管理、法庭设备、法院信息管理、统计分析、日志查询、用户管理、修改密码的功能权限。
首页
须提供功能菜单的描述和快捷进入;
须支持相关手册和流程图文档的下载。
案件管理
须支持按开庭时间、法庭名称或输入名称案号筛选搜索查看案件;
须支持案件发布,输入案号、案由、案件名称、案件类别、审判程序、审理法院、开庭时间、开庭地点、承办审判庭、承办人、审判组织成员、庭审参加人等信息;
须支持对发布案件的信息进行修改编辑;
须支持对未直播的案件进行删除,删除后在列表中消失;
须支持对案件进行下线操作,下线后不在庭审公开网显示,同时须支持对案件进行修复、删除操作;
须支持对当天的案件进行直播开始、暂停、恢复、中断、结束操作;
须支持直播测试,创建的测试案件不在庭审公开网显示,用于测试检查庭审直播情况;
须支持对在相同法庭且在同一天开庭的多个案件进行同时开庭,进行联审,须支持追加和取消联审;
须支持对某个案件进行复制,对副本进行编辑;
须支持将案件转异地至同级法院及下级法院,输入异地法院名称及开庭法庭,案件仍归属于当前法院;
须支持用Excel表格将多个案件批量导入,须支持导入模板的下载。
法庭设备
须支持显示当前法院已绑定设备的法庭列表、设备型号及当前状态,并能够对绑定设备进行重启操作。
法院信息管理
须支持对部门信息进行查看、新增、编辑操作;
须支持对承办人信息进行查看、新增、编辑、删除操作。
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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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统计
须支持统计同级别及以下级别法院的直播案件数和观看量;
须支持展示当前法院及下级法院位于全国、本省、本市的直播统计排名;
须支持本周、本月、本季度或自定义时间段进行筛选查看;
须支持对筛选结果以Excel表格导出。
-
案件类型统计
须支持按案件类型统计同级别及以下级别法院的案件数;
须支持本周、本月、本季度或自定义时间段进行筛选查看;
须支持对筛选结果以Excel表格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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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直播统计
须支持统计同级别及以下级别法院的未直播案件数;
须支持自定义时间段进行筛选查看;
须支持对筛选结果以Excel表格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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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须支持统计全年全省及全市的庭审直播案件年度、月度、季度报告;
须支持工作报告下载,首次下载需要填写有效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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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统计
须支持按法院承办人统计直播案件数和观看量;
须支持本周、本月、本季度或自定义时间段进行筛选查看;
须支持对筛选结果以Excel表格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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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统计
须支持按法院部门统计直播案件数和观看量;
须支持本周、本月、本季度或自定义时间段进行筛选查看;
须支持对筛选结果以Excel表格导出。
-
法庭统计
须支持按法院法庭统计直播案件数;
须支持本周、本月、本季度或自定义时间段进行筛选查看;
须支持对筛选结果以Excel表格导出。
-
接入统计
须支持统计本省接入中国庭审公开网的法院数;
须支持导出接入比例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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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案件统计
须支持按案件观看量排名展示当前法院及辖区内法院的热门案件;
须支持本周、本月、本季度或自定义时间段进行筛选查看;
须支持对筛选结果以Excel表格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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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对比统计
须支持对比两个时间段当前法院及当前省或市的直播、录播案件数;
须支持对筛选结果以Excel表格导出。
日志查询
须支持显示系统账号登录日志和操作日志列表;
须支持通过日志类型、用户名、时间范围进行筛选查询;
须支持以Excel表格导出数据结果。
用户管理
须支持创建当前法院书记员账号,输入姓名、用户名、密码信息;
须支持对当前法院所有账号进行搜索、查看、删除、重置密码操作。
修改密码
须支持修改当前账户密码,输入确认新密码后退出重新登录。
2.3云上法庭服务
| 类目 | 项目 | 服务内容 |
| 庭审公开 | 设备支撑 | 为法院配备摄像机、拾音器等音视频采集设备,提供信号接入支持 |
| 直播统一控制 | 通过智能终端系统,控制直播信号发送至云平台 |
| 直播数据查看 | 庭审直播时,通过智能终端系统实时查看直播画面及观看数、点赞数直播数据 |
| 直播消音处理 | 根据庭审情况和当事人诉求,通过智能终端对庭审直播进行消音处理 |
| 庭审规范 | 庭审观摩指导 | 庭外法官通过小程序提交提示内容,与庭内法官智能终端实时交互 |
| 能力资源 | 提供法信服务 | 通过智能终端可对法信数据库进行信息检索 |
| 互联网 | 云平台服务 | 提供安全公有云云平台,用于存储云上法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信息 |
| 培训和售后 | 系统培训 | 服务期内提供至少一次现场集中使用培训和导入开通工作,并在服务期内持续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软件维护和系统使用指导 |
| 售后服务 | 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在线答复故障问题,指导法院技术人员排除平台系统故障 |
1、系统功能要求
供应商须承诺具备“协助开通中国庭审公开网接入服务”的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若成交供应商无法按照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内容进行履约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身份认证登录
须支持法官通过人脸识别登录终端系统。
庭审案件排期
须支持通过书记员PC客户端平台进行新增;
须支持通过智能终端开庭前进行创建;
须支持联审案件的新增及管理。
确认到庭情况
须支持选择合议制或独任制审判方式;
须支持根据情况设置当事人为缺席或到庭;
须支持查看、新增、编辑、删除、更换当事人及陪审员信息。
庭审程序设定
须支持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开庭程序;
须支持新增、编辑、删除庭审程序模版。
法庭纪律播放
须支持法官播放法庭纪律,庭内各方当事人聆听法庭纪律。
呼叫远程人员
须支持法官/书记员选择1位未到庭的当事人进行远程参与庭审,远程人员通过小程序进入庭审后即可进行视频通话。
语音电话
须支持法官端及书记员端支持对关联的庭审参加人员或法院内相关人员进行快速拨号,须支持手动输入拨号。
庭审观摩指导
须支持庭外领导通过小程序进行远程观摩庭审过程;
须支持通过手机观摩庭审实况,向法庭内法官终端消息通道传递庭审指导。
司法资源引入
须支持根据当前案由,向法官推荐常用的法律法规;
须支持法官通过法信、企查查、裁判文书网对法律资源进行检索。
庭审电子档案
闭庭后,须支持对庭审过程全面解构,并将庭审数据重塑分析,随案生成庭审电子档案。
直播测试
须支持法官检测庭内直播设备状态,异常时报错,正常时支持直播测试。
直播控制
须支持法官通过控制终端系统,同步实现对庭审直播控制。
直播监控
须支持法官实时查看直播画面及直播数据。
直播消音
须支持审判长在终端上进行直播消音,消音后公开网不会采集法庭内声音。
2、设备要求(设备归属权为供方所有)
供应商为每间法庭提供的设备应至少符合以下参数:
|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参数 | 数量 |
| 1 | 智能触屏终端 | CPU:不低于四核,主频1.8GHz 屏幕:不小于19.5寸,触摸屏 屏幕分辨率:1920*1080 操作系统:Android 5.1 摄像头:200万像素 麦克风:4路阵列麦 内存:2GB 内置存储:8GB | 1台 |
2.4云上法庭服务(含远程开庭服务)
| 类目 | 项目 | 服务内容 |
| 远程庭审 | 视频通讯 | 提供10路视频画面接入;支持审判长对庭审参与人进行禁言、禁听、移出操作 |
| 证据上传 | 当事人通过小程序进行证据材料上传 |
| 阅卷共享 | 法官通过智能终端查阅、共享证据材料 |
| 笔录签名 | 法官通过终端、当事人通过小程序对笔录核对后进行电子手写签名 |
| 庭审公开 | 设备支撑 | 为法院配备摄像机、拾音器等音视频采集设备,提供信号接入支持 |
| 直播统一控制 | 通过智能终端系统,控制直播信号发送至云平台 |
| 直播数据查看 | 庭审直播时,通过智能终端系统实时查看直播画面及观看数、点赞数直播数据 |
| 直播消音处理 | 根据庭审情况和当事人诉求,通过智能终端对庭审直播进行消音处理 |
| 庭审规范 | 庭审观摩指导 | 庭外法官通过小程序提交提示内容,与庭内法官智能终端实时交互 |
| 能力资源 | 提供法信服务 | 通过智能终端可对法信数据库进行信息检索 |
| 互联网 | 云平台服务 | 提供安全公有云云平台,用于存储云上法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信息 |
| 培训和售后 | 系统培训 | 服务期内提供至少一次现场集中使用培训和导入开通工作,并在服务期内持续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软件维护和系统使用指导 |
| 售后服务 | 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在线答复故障问题,指导法院技术人员排除平台系统故障 |
1、系统功能要求
供应商须承诺具备“协助开通中国庭审公开网接入服务”的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若成交供应商无法按照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内容进行履约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2、远程庭审系统
认证登录
须支持当事人通过实名认证手机号登录微信小程序,参与远程庭审。
庭前测试
须支持当事人在庭审前通过小程序端测试扬声器、摄像头、麦克风及网络是否正常,以保证庭审正常顺利进行。
开庭管理
须支持10路画面的接入,以满足不同案件的开庭需求;
须支持禁言、禁听、移除操作,以控制参与人的发言。
人员添加
须支持法官通过终端实时添加诉讼参与人或证人,参与人收到短信验证码通过小程序进入远程庭审。
证据提交
须支持当事人通过手机小程序或通过手机小程序扫码登录当事人web端进行起诉状、答辩状、证据等材料的上传。
阅卷共享
须支持法官查看当前案件的起诉状、答辩状、证据等材料;
须支持法官对材料进行投屏共享,当事人小程序端全部预览该卷宗材料。
笔录签名
须支持书记员发起笔录确认后,法官通过终端、当事人通过小程序端进行笔录确认签名;
须支持电子签名信息合成到笔录每一页最下方。
3、智能庭审系统
身份认证登录
须支持法官通过人脸识别登录终端系统。
庭审案件排期
须支持通过书记员PC客户端平台进行新增;
须支持通过智能终端开庭前进行创建;
须支持联审案件的新增及管理。
确认到庭情况
须支持选择合议制或独任制审判方式;
须支持根据情况设置当事人为缺席或到庭;
须支持查看、新增、编辑、删除、更换当事人及陪审员信息。
庭审程序设定
须支持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开庭程序;
须支持新增、编辑、删除庭审程序模版。
法庭纪律播放
须支持法官播放法庭纪律,庭内各方当事人聆听法庭纪律。
呼叫远程人员
须支持法官/书记员选择1位未到庭的当事人进行远程参与庭审,远程人员通过小程序进入庭审后即可进行视频通话。
语音电话
须支持法官端及书记员端支持对关联的庭审参加人员或法院内相关人员进行快速拨号,须支持手动输入拨号。
庭审观摩指导
须支持庭外领导通过小程序进行远程观摩庭审过程;
须支持通过手机观摩庭审实况,向法庭内法官终端消息通道传递庭审指导。
司法资源引入
须支持根据当前案由,向法官推荐常用的法律法规;
须支持法官通过法信、企查查、裁判文书网对法律资源进行检索。
庭审电子档案
闭庭后,须支持对庭审过程全面解构,并将庭审数据重塑分析,随案生成庭审电子档案。
直播测试
须支持法官检测庭内直播设备状态,异常时报错,正常时支持直播测试。
直播控制
须支持法官通过控制终端系统,同步实现对庭审直播控制。
直播监控
须支持法官实时查看直播画面及直播数据。
直播消音
须支持审判长在终端上进行直播消音,消音后公开网不会采集法庭内声音。
4、设备要求(设备归属权为供方所有)
供应商为每间法庭提供的设备应至少符合以下参数:
|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参数 | 数量 |
| 1 | 智能触屏终端 | CPU:不低于四核,主频1.8GHz 屏幕:不小于19.5寸,触摸屏 屏幕分辨率:1920*1080 操作系统:Android 5.1 摄像头:200万像素 麦克风:4路阵列麦 内存:2GB 内置存储:8GB | 1台 |
2.5项目实施要求(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实施方案)
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安装和调试,并对系统质量负责,施工完成时间须在签订合同后三十天内完成。
2.6售后服务要求(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售后服务方案)
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如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及服务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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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供1年的整体项目质保服务(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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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供每年至少1次系统巡检,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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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供5*8小时热线服务电话,供应商在接到电话、传真或EMAIL之后的2小时内应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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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供质保期内免人工费、免上门服务费服务,软件免费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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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在线答复采购人提出的故障问题,指导采购人技术人员排除平台系统故障,使平台系统运行和使用恢复正常,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2.7项目培训要求(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培训方案)
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系统管理操作的培训方案,培训方式包括现场培训和集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应用系统的操作使用、维护、安装等;主要培训对象为使用人员、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