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区人民法院后勤服务外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000-04015
二、项目名称:元宝区人民法院后勤服务外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元宝区人民法院后勤服务外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大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丹东商贸旅游区C区24号楼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997,950.3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元宝区人民法院后勤服务外包
服务类
名称:C1204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后勤服务包括后勤物业服务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需项目经理1人,保安员 2人,保洁3人。食堂服务人员5人,合计11人。具体服务工作,供应商针对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含金山法庭)后勤保障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详见磋商文件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及满足采购人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曲志、孙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元宝区人民法院后勤服务外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支付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 按服务类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96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
地址:丹东市元宝区兴隆街
联系方式:0415-2277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联系方式:0415-3113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15-3113002
十、附件
采购文件:元宝区人民法院后勤服务外包项目磋商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