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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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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服务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大庆市公告时间2021年11月02日 21:0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08日
每日上午:详见招标公告 至 详见招标公告  下午:详见招标公告 至 详见招标公告(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维
项目联系电话6158157
采购单位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36932777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9—4671892

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8日14 点0 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 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服务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项目。

项目编号:DZC20211228

项目名称: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700,000.00元,参与谈判供应商最终报价超出此价格的谈判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并交付调查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所投全部产品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制造,提供声明函(须按谈判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则总报价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①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谈判总报价进行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

②涉及多个产品的声明函中应包含全部产品,不提供声明函或提供不全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5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21年11月5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详见:

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 8日14点 0分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 8日14点 0分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竞争时限:如供应商退出竞争,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48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

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13836932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0459-6158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刘彪 

电 话:   13836932777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 维

电话:    0459-6158157           

 

      附件:

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按照国家下发图斑数,全县房屋14万栋,面积1650.96万平方米,以实际现场实物为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驻场指导、文件撰写、普查培训、专家咨询、质检、核查、报告撰写、数据调查录入)

()

技术要求

序号

品目

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1

驻场指导

驻场协助住建部门普查工作日常事务处理,统筹住建部门各项调查工作安排,进行进度、成本、质量控制及与普查办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协调。                          1名中级咨询人员,直至项目结束。

2

文件撰写

住建系统行业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编写,2名中级咨询人员,15个工作日

3

普查培训

住建普查规范培训、软件系统操作培训

4

专家咨询

随时不定期网络、电话咨询,

定期现场咨询、每次2位专家

5

质检

林甸全县城镇房屋,对调查数据做过程性及阶段性100%数据质检。

林甸全县农村房屋,对调查数据做过程性及阶段性100%数据质检。

6

核查

林甸全县城镇房屋,对调查数据做过程性及阶段性,10%数据核查。

林甸全县农村房屋,对调查数据做过程性及阶段性,10%数据核查。

7

报告撰写

住建行业普查报告1项

8

数据调查录入

林甸全县城镇房屋,对调查数据审核录入上报系统

林甸全县农村房屋,数据内外业调查上报系统

 

(二)

调查数据的审核

1、  本级自检

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采取软件质检,人工核查等方式,对本及产生的各类数据、图件、文字报告等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进行质量自检。基层数据质量自检合格后,应形成完整的质量检查报告,与调查数据一并上交上级主管部门。

2、  行业逐级审核

省、市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依据相关技术规范,采取软件质检、人工核查等方式,对下级部门汇交数据进行质量审核。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向下级部门反馈质量审核结果,对未通过审核的数据或成果应要求下一级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修改更新和再次汇交。各级质量审核应形成完整的质量审核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汇交数据时一并上交。

 

 

 

二、告知事项

1、验收程序:由采购单位依据本项目文件组织验收。

2、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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