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13302
项目名称:2021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0
服务内容: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综合事业发展绩效评价、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专项绩效重点评价、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绩效中期评价。
服务要求:
针对具体项目,进行绩效重点评价、中期评价、部门整体综合事业发展绩效评价。
合同履行期限:1.重点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前。2.中期绩效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1月6月10日前。3.部门整体综合事业发展绩效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0
服务内容:
河道退耕(林)还河封育补助绩效重点评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绩效重点评价。
服务要求:
针对具体项目,进行绩效重点评价。
合同履行期限:1.重点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前。2.中期绩效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1月6月10日前。3.部门整体综合事业发展绩效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00
服务内容:
残疾人康复救助补助专项绩效中期评价、省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综合事业发展绩效评价、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绩效重点评价。
服务要求:
针对具体项目,进行绩效重点评价、中期评价、部门整体综合事业发展绩效评价。
合同履行期限:1.重点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前。2.中期绩效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1月6月10日前。3.部门整体综合事业发展绩效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00
服务内容:
绩效目标管理与绩效指标标准化建设。
服务要求:
建立我省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为省级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填报模版,对指标库新增指标进行入库审核。对部分重点支出领域建立目标标准和支出标准衔接匹配的绩效标准体系,并建立绩效标准体系编制机制。
合同履行期限:1.绩效目标管理与绩效指标标准化建设项目:完成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前。其中,新增指标入库审核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前。2.2020年省对市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考核结果提交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前。3.2020年绩效自评抽审与质量分析:完成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0
服务内容:
2020年省直单位和各市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与省对市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
服务要求:
组织各市财政部门开展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并完善相关考核指标体系。
合同履行期限:1.绩效目标管理与绩效指标标准化建设项目:完成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前。其中,新增指标入库审核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前。2.2020年省对市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考核结果提交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前。3.2020年绩效自评抽审与质量分析:完成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0
服务内容:
2020年绩效自评抽审与质量分析。
服务要求:
对省本级2020年绩效自评工作抽审,开展质量分析,并形成相关制度。
合同履行期限:1.绩效目标管理与绩效指标标准化建设项目:完成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前。其中,新增指标入库审核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前。2.2020年省对市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考核结果提交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前。3.2020年绩效自评抽审与质量分析:完成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0日至2021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纸质文件递交: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也可报名后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3. 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现场递交纸质文件同时需递交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可接受邮寄的方式递交纸质文件。递交纸质文件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本项目①01-03包兼投不兼中, ②04-06包兼投不兼中,①和②可以同时兼投兼中,但是最多兼中1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财政厅机关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楼辽宁省财政厅
联系方式: 024-228232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甲科协大厦819室
联系方式: 024-31041039
邮箱地址: tenderee_ln@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34610102000015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彬
电 话: 024-3104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