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700-019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
1、项目名称: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H21-210700-01937
3、变更事项:
现对该项目的以下内容进行更正,望周知!
原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
变更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
文件中凡涉及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均变更为:合同签订后7天。
锦州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2日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22日 13时1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到指定账户。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2、投标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用获得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不能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
3、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服务指南→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投标人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标。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方式,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开标现场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以供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二次报价,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文件无法解密,或无法继续进行评审,后果自行承担。
7、投标供应商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链接:http://ggzy.jz.gov.cn)及辽宁政府采购网(链接: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同时获取采购文件,否则造成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
联系方式: 0416-2112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6号
联系方式: 0416-5075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0416-507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