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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福州海关口岸门诊部)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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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福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福州海关口岸门诊部)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22年02月09日 18:38
开标时间2022年02月16日 14:30
预算金额¥21.4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92790-6051
采购单位福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福州海关口岸门诊部)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0591-87065613(工作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00)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产业园内3号楼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卢工0591-87892790-6051(工作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00)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福州海关口岸门诊部)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项目编号:闽正茂(2021)采字028-2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92790-60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福州海关口岸门诊部)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0591-87065613(工作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工0591-87892790-6051(工作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0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产业园内3号楼2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服务期限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比选保证金

1

1-1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1年

214200

 

 

214200

2000

 

二、开标时间:2022年02月16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供应商报名期限:2022年02月10日至2022年02月15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未履行报名的潜在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报价。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名称与报名登记的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2.获取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园3号楼2层

3.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购买比选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供应商在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交由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且购买比选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其比选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比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比选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4.比选文件售价:200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比选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比选招标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比选招标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a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比选招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比选招标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比选招标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比选招标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规定提供。

a11投标保证金

比选招标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规定提供。

比选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比选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格要求

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1.42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