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首市2022年虾稻连作小龙虾承保项目 |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营服务/其他运营服务 | ||
| 采购单位 | 石首市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湖北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2月11日 20:2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1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2月1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谭亮振 | ||
| 项目联系电话 | null | ||
| 采购单位 | 石首市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首市东方大道21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65801079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石首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首市笔架山路财宝街2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16-7280376 | ||
石首市2022年虾稻连作小龙虾承保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CGZX-2022-00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石首市2022年虾稻连作小龙虾承保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2-01-26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本项目于2022年2月10日发布了更正公告,现进行第二次更正:
一、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评标标准响应对照表(一包、二包)中的相关评分要求进行更正:
(1)“农村基层服务网点建设”的评分要求更正为:在投标所在地(全市范围)拥有农村基层服务站点分为经银保监部门批准的乡镇正式保险分支机构和非银保监部门批准的其他服务机构(如保险机构在乡镇设立的“三农”保险办公室、“三农”保险服务站等)。每个乡镇以一个服务机构为限。①经银保监部门批准的乡镇正式保险分支机构按一个3分计分,乡镇保险正式机构需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银保监部门核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证影印件;②乡镇保险非正式机构提供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含政府办)出具的机构设立文件、照片等相关证明的,按一个2分计分;提供招标人(含上级部门)下发的机构设立文件、照片等相关证明的,按一个1.5分计分;③提供中标后在各乡镇成立保险分支机构承诺的按一个乡镇1分计分。以上累计最高得25分。
(2)“农村服务人员投入”的评分要求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次项目的正式员工人数和代理合同员工人数进行打分。所投包段每个乡镇配备2名正式员工的得6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所投包段每个村配备1名代理合同员工的得4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且投入人员不得在村、镇间重复使用。(提供拟投入人员的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承保服务方案”的评分要求更正为:①提供组织机构、人员配置方案,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5分;合理、可行得3分;欠合理,基本可行得2分;不可行,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②提供服务流程、资金安排的得1分,未提供或者不科学、不合理不得分。③提供承保定损理赔办法条款的得1分,未提供或者不科学、不合理不得分。④提供扶贫助困规模和种类的得1分,未提供或者不科学、不合理不得分。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更正为2022年03月01日09点30分。
3、更正日期:2022-02-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2年03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石首市政府采购中心6楼)。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首市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石首市东方大道212号
联系方式:18658010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石首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石首市笔架山路财宝街28号
联系方式:0716-72803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亮振
电 话:13507218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