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2022年度千灯镇生活垃圾至昆山焚烧服务 | ||
| 品目 | 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26日 23:3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02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1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无 |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16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无 | ||
| 预算金额 | ¥866.947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暂无 | ||
| 项目联系电话 | 暂无 | ||
| 采购单位 | 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暂无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苏州连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暂无 | ||
苏州连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2021-2022年度千灯镇生活垃圾至昆山焚烧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招标编号:SZLQ2021-G-007号。
二、招标内容及合同期限:2021-2022年度千灯镇生活垃圾至昆山焚烧服务。以两年和完成中标金额时间先到为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人员全部进场提供服务日起开始计算)
1、工作范围:本项目服务内容为从千灯镇垃圾压缩站将压缩好的垃圾外运至石牌焚烧电厂或昆山境内的其他指定地点(按昆山城管局要求)进行规范处置。承包商负责提供满足清运要求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并做好日常工作管理。临时设施设备、机械设备、人员配备、车辆的保险、修理费、油费及交通事故理赔费用、税费等均由承包商全部负责,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包商全部负责,风险包干。
2、项目规模:
| 序号 | 预计数量 | 服务期限 | 车辆 | 处置地点 | 备注 |
| 1 | 18980车 | 以两年和完成中标金额时间先到为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人员全部进场提供全面服务日起开始计算) | ≥7辆(见下列要求) | 石牌焚烧电厂或昆山境内的其他指定地点(按昆山城管局要求) | 每车载重为8吨 |
2.1车辆相关要求:投标单位需自备专用的垃圾运输车(载重量8T),能实现压缩垃圾块的全封闭运输。
2.2服务期限:以两年和完成中标金额时间先到为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人员全部进场提供全面服务日起开始计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四、时间节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02日16: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09:30(北京时间)。 ?
3、远程签到时间:2021年12月16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
4、远程CA预解密时间:2021年12月16日09:30至09:40(北京时间)。
5、远程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6日09:30(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捌佰陆拾陆万玖仟肆佰柒拾元整(¥866.947万元)。
六、投标注意事项
1、供应商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及完成远程开标。
2、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及手机端,供应商可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对应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3、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且必须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采购过程可能需要视频和语音交流)。项目开标前,供应商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本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与否,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的回执为准。
5、投标人需打印、保留“获取招标文件登记回执”,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6、质疑形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对招标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阶段一次性提出并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人(携带身份证件)如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近期社保证明;如委托代理人为外聘律师,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律师职业资格证书。
7、询问方式: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询问,也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
8、技术咨询(工作日09:00-17:00):
(1)联系电话:0512-50355903;
(2)联系QQ:174645573;
(3)CA咨询:0512-57379257。
9、昆山市财政局采购管理科投诉监督电话:0512-57310854,联系地址:昆山市前进中路368号。
10、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遵守《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七、采购单位: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12-57461931
八、招标代理机构:苏州连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288号万象汇商业中心2 楼2104~2110室;
联系人:彭敏、杨楚童、袁俊慧?????电话:0512-50165009????邮政编码:215300
注: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苏州市及我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请严格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以网站最新版为准)》要求参与开标。
请各个供应商实时关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并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