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超声机、可视喉镜(麻醉科))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便携式超声机、可视喉镜(麻醉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64220
项目名称:便携式超声机、可视喉镜(麻醉科)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90,000.00
最高限价(元):790,000.00
一.便携式超声机(国产1台,麻醉科)
1. 主要规格及系统概述:
★1.1 整机一体化笔记本式设计,高分辨率彩色液晶显示器是 ≥ 14.9 英寸的 IPS 全屏触摸屏,且在不转动台车和主机的情况下显示器可以独立左右旋转 ≥ 240度。
★1.2 屏幕操作界面布局自定义功能,操作者根据自己需要可以随意对屏幕操作界面布局进行自定义调节。
1.3. 具有二维,彩色实时同屏显示对比功能。
1.4 具有二维图像90度旋转功能。
1.5 具有网格线显示功能。
1.6 具有物理轨迹球。
1.7 高频探头具有刻度标识,且探头刻度和图像显示界面刻度一一对应。
1.8 穿刺增强的显示功能,具有穿刺针彩色显示功能(支持线阵及凸阵探头),以便快速辨识穿刺针。
1.9 预设条件:针对不同的检查脏器,预置最佳化图像的检查条件,减少操作时的调节,及常用所需的外部调节及组合调节。
★1.10 探头最大扫描深度≥ 38 cm。
2.技术参数及要求:
2.1 安全性能:符合商品安全质量要求。
2.2 探头规格:
2.2.1 频率:宽频带或变频探头。
2.2.2 类型:高频探头中心频率 ≥ 10MHz。
2.3 二维灰阶显像主要参数:
2.3.1 扫描:电子凸阵:超声频率2.0 — 5.0 MHz,电子线阵:超声频率4.0 — 18 MHz,电子相控阵:超声频率2.0----4.0 MHz。
2.3.2 扫描速率:凸阵探头,全视野,18cm深度时,帧速率 ≥ 35 帧/秒。
2.3.3 发射声束聚焦:发射 ≥ 8段。
2.3.4 谐波成像频率个数 ≥ 5。
2.4 增益调节:B/M可独立调节,STC分段≥ 8。
2.5 探头数量共3把:
2.5.1 心脏探头(2D)1把,频率2.0----4.0 MHz。
2.5.2 腹部探头(2D)1把,频率2.0 — 5.0 MHz。
2.5.3 浅表探头(2D)1把,频率4.0 — 18 MHz。
3.质保期:
3.1 整机保修三年,探头保修一年。
4.配置:
4.1 主机1台。
4.2 线阵探头1个。
4.3 凸阵探头1个。
4.4 相控阵探头1个。
4.5 高端模式软件1个。
4.6 穿刺针增强软件1个。
4.7 防病毒软件1个。
4.8 风湿病检查功能软件1个。
4.9 产科报告软件1个。
二.可视喉镜(国产1台,麻醉科)
1. 显示屏尺寸:≥ 2.8 英寸。
2. 摄像头像素:≥ 100万。
3. 景深:不小于3 mm-100 mm。
4. 数据储存:≥ 16 GB。
5. 图像显示,左侧显示声门,右侧显示插管视野,方便使用者实时观察喉部、会厌部操作情况。
6. 具备录像与一键拍照功能,可用于回顾操作过程,方便临床演示和教学。
★7. 叶片配置双卡扣设计,防止使用过程中意外滑脱,可兼容其他品牌设备。
★8. 显示屏电量显示,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250分钟。
9. 使用轻便,符合人体工程设计,易于麻醉医生抓握。
10. 保修期5年。
★为必须满足项,其余不满足项不得超过3项。
合同履行期限:结果公告发布日后1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报价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或附页,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0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现场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
3、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段内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索取《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4、供应商须认真研读《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联系方式: 王主任、张老师 024-83282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16层
联系方式: 024-22859316
邮箱地址: ld@shundahui.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105 0137 0008 0000 0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丹
电 话: 024-22859316-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