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年度产品质量抽查和风险监测技术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16日 19:07 |
| 预算金额 | ¥35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郑晰/翁蓉蓉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8528366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4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8852836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83053110 | ||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2021年度产品质量抽查和风险监测技术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0]HHPM[DY]2021002
2、项目名称:2021年度产品质量抽查和风险监测技术服务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协商保证金 |
| 1 | 22507500 | 0 | |||||
| 2 | 7882500 | 0 | |||||
| 3 | 1910000 | 0 | |||||
| 4 | 600000 | 0 | |||||
| 5 | 2400000 | 0 |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 包1 | 2021年度产品质量抽查和风险监测技术服务 |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福州市西门外山头角121号 |
| 包2 | 2021年度产品质量抽查和风险监测技术服务 | 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 | 福州市仓山区照屿路17号 |
| 包3 | 2021年度产品质量抽查和风险监测技术服务 | 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170号三楼 |
| 包4 | 2021年度产品质量抽查和风险监测技术服务 |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 |
| 包5 | 2021年度产品质量抽查和风险监测技术服务 |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福州市西门外山头角121号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
| 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补充说明 | 因疫情影响享受缓交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供应商,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说明视同社保、纳税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投标人须对相关情况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采购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
| 明细 | 描述 |
|---|---|
| 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补充说明 | 因疫情影响享受缓交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供应商,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说明视同社保、纳税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投标人须对相关情况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采购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
| 明细 | 描述 |
|---|---|
| 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补充说明 | 因疫情影响享受缓交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供应商,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说明视同社保、纳税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投标人须对相关情况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采购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
| 明细 | 描述 |
|---|---|
| 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补充说明 | 因疫情影响享受缓交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供应商,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说明视同社保、纳税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投标人须对相关情况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采购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
| 明细 | 描述 |
|---|---|
| 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补充说明 | 因疫情影响享受缓交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供应商,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说明视同社保、纳税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投标人须对相关情况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采购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1-07-16 18:02;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1-07-19 23:59。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1-07-20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广场2层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1-07-20 09:00,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广场2层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姓名:杨先生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47号
联系方法:0591-88528366
代理机构: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郑晰/翁蓉蓉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
联系方法:0591-83053110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