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聘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00-02688
二、项目名称:法律顾问聘用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律顾问聘用
供应商名称: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2号皇朝万鑫国际大厦A座42层
中标(成交)金额:14,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律顾问聘用
服务类
名称:C080199其他法律服务
服务范围:(一)市局机关、五个直属分局; (二)园林绿化与市容环卫管护中心; (三)指导驻区分局进行行政应诉,参与对驻区分局的重大、疑难行政执法决定提供法律意见; (四)其他法律事务。
服务要求:一、对组建本项目执业律师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一)投标人需为招标人提供至少3名律师组成本项目执业律师服务团队,均须具备律师执业证书,其中1名需常驻局内办公。 (二)本项目执业律师服务团队应具有较强的处理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年龄在60周岁以下,从2016年至今,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三)本项目执业律师服务团队负责人,应在所从事的律师执业、法律教学、法学研究等专业领域工作达到20年。在招标人临时提出要求时,本项目执业律师服务团队负责人,应到招标人单位或其他地点协助招标人处理法律事务。 (四)本项目执业律师服务团队其他律师执业达到7年,并确定1名执业律师常驻招标人单位。 二、其他服务要求 (一)办公场所由招标人提供。办公设备、用品及通讯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二)根据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或者代表招标人进行合同审查、提供法律意见、行政复议、诉讼、仲裁、非诉执行等法律事务。中标人累计超过3次未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或者减少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因终止合同,造成招标人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中标人损失自行承担。 (三)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投标时指定并经招标人认可的常驻律师,如因客观原因确需更换,中标人必须提供书面说明,并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在服务期间,招标人有证据证明中标人派往招标人的坐班律师不称职或不敬业,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更换,中标人拒绝更换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因终止合同,造成招标人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中标人损失自行承担。 (四)中标人需每季度向招标人报告工作情况,包括各类业务进展情况、已审结案件情况和未审结案件的进展情况。否则,招标人有权延后或拒付日常法律服务费。 (五)合同期内,遇招标人工作任务(职能)、机构发生重大调整,招标人和中标人应继续执行合同约定的服务价款、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方式等全部合同条款,不再重新商定合同内容。 (六)中标人应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为招标人提供法律服务时,须提供保密服务,并履行保密义务。 (七)法律顾问合同到期后,对仍然未结案或仍在处理中的全部委托、协助和顾问业务,原法律顾问仍应继续免费办结。
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到期后,根据财政预算情况及招标人工作需求,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一、国家、行业标准; 二、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标准; 三、招标人要求的标准。 四、(一)市局机关、五个直属分局及指导驻区分局进行行政应诉,参与对驻区分局的重大、疑难行政执法决定提供法律意见涉及的法律顾问服务 1.委托业务 接受招标人委托,担任委托代理人,全程代理行政及民事、经济诉讼,并提供法律解决方案。 ? 2.协助业务 (1)参与招标人立法项目的申报、调研、起草修改草案草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2)参与招标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并参与相关谈判、听证工作; (3)对招标人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行为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协助进行研究; (4)全程参与非诉调解、申请执行(含非诉执行)、复议、仲裁、赔偿等法律活动并提供法律解决方案。 (5)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法律文书、合同或指导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6)为招标人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培养法律事务人才,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7)协助招标人制定内部管理、内部管控等制度; 3.顾问业务 (1)为招标人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口头或书面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2)就招标人出现或即将可能出现的争议、纠纷提出解决方案; (3)参与招标人其他日常法律事务。 (二)园林绿化与市容环卫管护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需求 1.日常服务业务 (1)法律咨询服务。对日常提出的法律问题予以解答,根据需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件。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各类合同书、协议书,提供修改建议。 (3)根据需要参加相关合同的谈判与签约,协助制定谈判策略与方案。 (4)应邀参加涉及相关决策类、风险管理类等会议。 (5)对其他日常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指导,对决策的合法合规性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6)针对行政管理、履行职能过程中的重大行政行为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7)协助处理尚未形成诉讼民事、人事、行政争议。 (8)协助制定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以及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 (9)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管理水平,严防职务犯罪。 2.专项委托业务 (1)接受委托,对中心及下属事业单位涉及的案件进行全程代理。 (2)涉及执行程序的,提供全程代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捷、陈丽、宋贵强、梅树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律顾问聘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8,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内容“三、中标(成交)信息”中公示价格为招标文件服务价格明细表所列服务内容单价汇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联系方式:024-22523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世家B座5楼
联系方式:024-23228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倩
电 话:024-23228311
十、附件
采购文件:沈阳市执法局法律顾问聘请服务招标文件2021.7.1(上网定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律顾问聘用
供应商名称: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